《厦门油保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厦门油保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特做此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10个工作日,即从2018-11-5至2018-11-16。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如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厦门油保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阳和路56号2#厂房1楼
邮编:361000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8602986683
电子邮件:595079668@qq.com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13514443081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青华园小区3号楼7单元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