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现将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 钢管制品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 钢管制品厂项目
建设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西滨路 19 号
建设单位:明达实业(厦门)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2月11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