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现将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年产65000万只继电器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 65000 万只继电器生产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长泰县陈巷镇港园工业区
建设单位: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7日-2018年9月14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