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崇义县聂都乡长河岭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崇义县聂都乡长河岭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聂都乡沉井村
建设单位:崇义县聂都乡长河岭水电站(普通合伙)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4日-2021年6月10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