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现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玻塑混合光学镜头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玻塑混合光学镜头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1号楼1、5层和2号楼3层
建设单位: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1月4日-2020年1月29日(20个工作日)